你的位置:加拿大新闻商业网 >> 新闻 >> 生活资讯 >> 旅游休闲 >> 详细内容

海外大陆人士赴台观光 条件放宽

发布: 2009-12-04 10:49 |  作者: 乔森林 |   来源: 世界日报 | 

(加拿大新闻商业网www.newnews.ca 09年12月04日讯)



驻多伦多台北经文处处长王国然(左)和秘书陈奎戎在记者会中,解说放宽海外旅居或留学大陆人士赴台观光申请条件相关规定。 (记者乔森林∕摄影)

驻多伦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3日推介放宽海外旅居或留学大陆人士赴台观光申请条件相关规定,原规定持中国护照的大陆人士,需在海外定居或留学四年以上才可申请赴台观光,现改为只需在海外居住一年以上即可,此外,申请者现在也可以直接向驻各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和办事处提出申请。

经文处处长王国然和秘书陈奎戎在记者会中表示,这个规定是针对在海外定居、工作或留学,持中国护照的大陆人士,放宽规定的目的是吸引更多海外观光客到台湾旅游。大陆人民赴台观光申请条件改变是根据12月1日发布的「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而做出。持加拿大护照赴台观光的人士并不受此规定影响,加拿大公民赴台观光可免签证停留30日。

修定放宽条件的重点首先是将原来规定需要在海外定居、工作或留学四年以上的大陆人士,及其随行旅居国外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才可以申请赴台观光的条件,放宽至只需一年以上,即可凭工作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身分证明文件、申请书、旅游计画等文件提出申请。

此外,原来规定这些申请只能透过旅行社代理提出,改变为既可以透过旅行社代理申请,也可以直接向驻各国的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和办事处提出申请,各代表处和经文处在收到申请之后,将核转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许可,然后将批准的入出境许可证发给申请人,申请入出境许可证的费用为16元,整个申请流程包括邮寄证件时间在内,大约需要三至四个星期,持入出境许可证可在台停留15天。

与在大陆定居人民赴台观光不同之处是,大陆定居人民赴台观光必须跟旅行社「团进团出」,而在海外定居、工作或留学的大陆人士赴台观光则可以自由行,不需要跟团。这一规定并未改变。

驻多伦多经文处处长王国然在记者会中盛赞台湾的旅游资源,他说台湾有独特的自然风光和动植物,也有像台北101这样的城市建筑,台湾的美食数不胜数,欢迎更多的海外侨胞到台湾观光访问。

查询有关赴台观光申请事宜可致电:416-369-9030分机138。 
TAG: 大陆 观光 海外 台湾 条件
打印 | 收藏此页 |  推荐给好友 | 举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评分:0

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